用總分館流通業務平臺辦(退)證
注意事項【辦(退)證人員須知】
洛陽市公共圖書館
總分館讀者證及閱覽證辦(退)證規則
一、辦證規則
1、讀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讀者證或閱覽證。
2、辦理讀者證須繳納100元(人民幣)押金,退證時押金全額退還本人。辦理閱覽證不繳押金。辦理讀者證或閱覽證均不收工本費。
3、讀者證和閱覽證長期有效,但持證每滿三年須到辦證館驗證一次。
4、若讀者證損壞或遺失的,可憑持證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補辦。若代辦補證的,代辦人需同時出示本人和持證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實補辦。
5、每個身份證號在全市各級公共圖書館只能申辦一張讀者證或閱覽證。
6、讀者證每證一次最多可借圖書5冊,首借期時限為30天,首借期時限內可到館或登錄洛陽市圖書館網站(www.lyslib.cn)續借1次,續借期為30天。讀者所借圖書須按期歸還,若逾期未還的,按每冊每超期1天,讀者證停借1天的方式作累計處理。
7、閱覽證不能外借圖書,可在館內閱覽使用。
8、讀者證及閱覽證僅限本人或被授權人使用,若因保管不善丟失或操作不當造成的個人或圖書館館藏圖書損失,均由持證人承擔相應責任及后果。
二、退證規則
1、讀者退證時須持讀者證或閱覽證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到辦證館辦理退證手續;若代辦退證的,代辦人需同時出示本人和持證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2、處于停借期內的讀者證不能辦理退證手續,停借期滿后方可退證。
3、自退證之日起90天內,洛陽市及各縣(區)公共圖書館(不含洛陽市少年兒童圖書館)均不能給持證人再次辦理新證。退證滿90天后,方可重新辦理。
說明:
1、讀者證、閱覽證在洛陽市及各縣(區)公共圖書館(不含洛陽市少年兒童圖書館)通用。
2、讀者證人工辦證默認密碼為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年**月**日)8位數字。